新闻传播学院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6-10-30浏览次数:356

 

(一)教学

1.教学安排、教学任务审定,监控教学运行情况。

2.组织课堂教学检查、调(停)课的审批。

3.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教学质量评估等。

4.教学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和完善等。

5.学生转专业的审查、上报。

6.教师课时量的统计、上报。

7.学生成绩的统计及管理等。

8.试卷的命题、审核、上报教务处及分发管理。

9.拟定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建设项目规划并申报。

10.拟定校企合作项目规划并上报,联系企事业单位,创建并实施校企合作项目。

(二)科研

1.科研项目的下达、任务布置。

2.科研项目初步审核、推荐。

3.科研奖项申报推荐。

4.科研团队的组建。

5.支持科研人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6.经常性的组织各类学术活动并组织师生积极参加。

(三)管理

1.按照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及方案,制定学院实施细则,讨论、研究科级干部推荐人选。决定学院内设机构(包括教研室、研究所等)及其负责人人选。按照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推荐各级各类代表、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等)。

2.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实施教职工聘任,组织开展对教职工的教育、监督与管理教职工日常考勤及履职情况,对教职工德、能、勤、绩等各方面情况的考核和评定,年度考核的组织、等次建议、奖惩与管理,以及其他各类教职工的评先评优等。

3.制定采购仪器设备和耗材计划,做好资产管理和使用等。

4.拟定进人计划并上报学校,配合职能部门进行考察等。

5.学院党总支、行政及其他公章的使用和管理。

6. 按照有关要求,实施党务院务公开。

(四)党建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利用各种方式对师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2.组织学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经常性的做好党内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工作。

4.加强对党内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

5.落实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发展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考察转正。

7.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策部署。

8.党费收缴及管理、使用。

9.指导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开展活动。

(五)学生

1.班主任、辅导员及学生管理队伍的配备、教育、管理、培训和考核。

2.家庭困难学生的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审批和动态管理等。

3.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的申请、审核、上报等。

4.学院学生评先评优,以及按学校文件要求推荐校级及以上评先评优人选等。

5.违纪事实调查、确认,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处理意见。

6. 制定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7.联系就业单位,举办或组织学生参加毕业生就业推荐会,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

8.开展安全教育,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责任编辑:马永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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