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全国各级各类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必须全程录音录像,新闻传播学院抓住这一契机,及时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系对接,双方确定签署共建实习基地,共同培养卓越新闻人才的合作协议。
2015年10月19日,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杨改学等一行3人前往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了合作协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在9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座谈会,举行了签约仪式。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事处处长朱处长、宣传处处长翟处长分别发言肯定双方的合作,认为这是一件双赢乃至多赢的好事,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大力支持新闻传播学院在人才培养、实习就业等各方面的工作,希望新闻传播学院发挥智力资源的优势,对省高院在人员技能培训、宣传领域和空间开拓等方面予以支持。新闻传播学院杨改学院长对省高院的大力支持表示了感谢,指出双方可合作的领域十分广阔,如在微电影拍摄、杂志刊物出版、人员培训、学生实习就业等领域均可进行广泛深入的合作,希望省高院发挥组织优势,使我院毕业生在全省法院系统实习就业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随后,新闻传播学院杨改学院长和省高院翟荣生处长分别代表学院和省高院在合作协议文本上签字。
会后,杨改学院长一行参观了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中心。
(新闻传播学院 李军 撰稿 摄影)责任编辑:马永良